引爆炸弹装置,冀中星似乎并没有引来多少唾骂,相比,对他礼赞的网友不乏其人,“真厚道”、“有良知”、“没冤谁闲的拿炸弹炸自己,骂他的人丧失人性”。如此种种,令人百味杂陈。
在公共场合引爆炸弹,居然被美化为有良心的人,究竟是评判的标准病了,还是人心病了。冀中星被美化,最主要原因是他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这与穷凶极恶的厦门陈水总、江西钱明奇大为不同。
此外,冀中星确实命运凄凉,维权无门。这样一个遭受不公平的小伙子,沦为一个制造爆炸的人,自然容易赢得同情。
可以同情冀中星,不应美化冀中星。无论有何理由,也不管在爆炸前有没有喊人离开,在公共场合爆炸都涉嫌违法,这种行为都是必须禁止的。提醒周围的人躲远点,造成的恶果会少一点,其罪愆也会少一些,但不等於他就是正义的化身。更何况炸弹威力难以控制,万一威力过大造成人员伤亡,岂不恐怖?不伤及无辜应是人性的基本底线,无论结果如何,其行为本身、主动动机都涉嫌违法。对其廉价同情,本质是鼓励暴力行为。
当然,在对这类暴力零容忍的同时,必须关注他们的卑微叙事、悲催经历。冀中星并非天生恶人,他年纪轻轻也靠体力吃饭,但遭遇恶治安队员追打致残,这是他不幸的开始,也是炸弹事件的原始导火索。谁该为此负责?那些追打他的治安队员以及管理部门就该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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