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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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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2版:先驱深度
山东籍残疾人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炸弹:被东莞治安队员打残上访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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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轮椅的冀中星举着爆炸物大声喊叫



传冀中星瘫痪在床照片获证实

  20日晚18时24分,一残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引爆自制炸药,经确认,该男子为山东菏泽人冀中星。21日,北京警方确认已对嫌疑人冀中星正式刑拘。

  男子发传单受阻
  喊“我有炸弹”

  “一个人拿着炸弹,就在我眼前爆掉了。”目击网友“mild_luna”将现场照片发上微博,并称,当日18时24分,在B口到达处,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拿着炸弹在出口嚷了很久都没有人理,一直到把炸弹外面包着的白色塑料打开,周围的人发觉不对劲,保安才匆匆跑过来,说了不到两句话,炸弹就爆了”。
  “像很多鞭炮聚集在一起同时发出的爆炸声。”目击者陈先生称,当时他距离B口仅有25米,巨响发生後,黄色的烟雾包围了B口,他和现场的人们迅速往外跑。
  目击者金先生看到,爆炸後,该男子和轮椅分离,现场有血迹。约3分钟後,警察赶到,男子被抬上担架,“还有意识,在担架上头不断地在动,感觉伤得不重”。
  在医院急诊室内,该男子独自一人平躺在床上,没有家属陪伴。他神志清醒,周围有三四名警察,不时与其交流。
  医生介绍“从身体上来看,只有左手被炸得血肉模糊”,经初步检查,其左手伤势较重,需要做截肢手术,但并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该男子叫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人,曾在广东打工,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多年。
  “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旁一商舖店员称,事发前一个小时左右,她看到一乘轮椅男子出现在航站楼大厅。其间,该男子曾从随身带的布袋中掏出传单,试图向过往到站的旅客散发,但被出站口附近的安保人员阻止。随後,该男子手持白色瓶状物在出口处喊,“我有事说,我有炸弹,躲远点”,但现场并无人员理会。
  该店员称,当男子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
  现场一名保洁人员证实,事发前,也曾听到男子喊“躲远点”。

  粤鲁两地通报有出入

  21日,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万元钱,两方通报有出入。
  据介绍,东莞市委市政府於20日连夜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争取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处理。记者21日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东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已调出当年的案卷,组织法官进行核查。核查清楚後将进一步通报有关情况。
  另据记者从山东菏泽市有关部门获悉,鄄城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做好安抚等相关工作。
  21日,北京警方透露,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疑人已被刑拘。警方已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就其如何来京、如何到达机场、是否有人协同作案、爆炸物在来京前还是来京後制作等问题,警方称案件尚处侦查阶段,不方便透露细节。
  首都机场警方表示,案发地点属於开放区域,不需要安检,但在此次事件发生後,首都机场3个航站楼已经启动了防爆安检预案,在出发大厅、到达大厅等处派特警携警犬巡逻防爆,严格查处携带藏匿危险品等行为;机场的安检部门也提高了安检级别,但未出现旅客因安检加强而滞留的情况。

  是否因殴打致残?

  2006年9月5日,冀中星在某博客网站上发表博文。博文写道,“2005年6月28日2时许,我骑摩托车搭一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警车一直将我追到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这时,门口早已有七八名治安队员在那里守候。看到我後,一名治安队员冲上前来猛地将我及乘客龚涛打得摔下车来,我当即昏迷不醒。经医院诊断查明,治安队员们的暴力殴打致我身体多处重伤,尤其是腰椎体暴裂性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鄄城:
  冀中星被殴打致残
  21日,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政府通报称,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2005年6月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及相关赔偿。

  东莞:
  无证据证明曾遭殴打

  东莞市政府21日发布通报称,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至3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当时载着乘客龚涛,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陈汉华、陈梅庄发生碰撞,陈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伤,陈汉华被摩托车撞上,与冀中星及乘客龚涛三人倒地,并相继受伤。
  冀中星曾两次在东莞市当地法院起诉,关於致残的过程和原因一直是争议焦点。由於没有充足的人证物证,当地法院判冀中星败诉。
  东莞厚街公安分局表示,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

  疑犯家属:
  东莞的声明是撒谎

  21日,对东莞方面发布声明无证据证明冀中星是被治安人员殴打致残,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表示,对方声明完全是撒谎。

  10万是否为赔偿?

  据了解,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赴中央政法委上访。这次上访後,东莞市公安局曾支付冀中星10万元钱。但这10万元究竟是“赔偿款”还是“救助金”疑犯家属与东莞官方有分歧。

  鄄城:
  称为赔偿款无不妥
  鄄城21日通报称,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有关部门上访。富春乡党委、政府得知冀中星上访事件後,派出专人赶赴东莞,了解情况并协助调查。後经多方协商,2010年,东莞市公安局给了冀中星10万元。
  鄄城县参与协调此事的人士对记者称,2010年支付这笔钱时,东莞在名义上仍不承认殴打冀中星的事实,但县里和乡里考虑到冀中星的情绪,就说这笔钱是东莞方面的“赔偿款”。鄄城县政府熟悉此事的人士认为,称这笔钱为赔偿款无任何不妥。该人士透露,协调此事过程中,对方曾透露这笔钱是当地的扶贫款。

  东莞:
  10万元钱为“救助款”

  东莞市政府21日发布通报称这10万块钱为“救助款”,是“考虑到冀家庭困难,经市公安局协调,由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并称当场与冀签订保证书,要求保证此後不再因此事上访。

  疑犯家属:
  我们觉得被骗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21日对记者表示,自己不识字,就签了,当时是先签的字,後拿的钱,“他们(东莞市公安局)说10万块钱是救济金,是援助,我们觉得被骗了。他和我们说这个钱拿了就别再闹事了,再闹事一切後果由你们负,你们也签字了,也录音了。”
  冀中吉回忆,弟弟2005年出事後,在广东做完手术已经欠了老家几万元债务,那笔“救济金”都用来还债了,几年下来,冀中星打针、吃药、治病,10万块钱早已花光,还欠了好几万的债。

  疑犯如何到达北京?

  据鄄城县政府工作人员透露,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後,政府部门即派人员赶到冀中星家中了解情况。据其透露,冀中星一直未娶妻,在家中和62岁的父亲冀大荣相依为命。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远在内蒙古打工。
  该工作人员介绍,冀中星残疾之後,富春乡政府为冀中星和他的父亲办理了低保,勉强能维持父子俩的日常开销。
  另据山东当地媒体报道,7月19日晚上,冀中星尚在家中。20日一早,冀大荣发现儿子离家,便马上拨打他的手机。冀中星在电话中称“凌晨4点多时有事外出”,但没说明因何事外出、去哪里。
  21日,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在电话中表示,自己是在20日晚10点後知道弟弟出事的。北京警方和机场公安方面表示,疑犯如何抵达首都机场以及爆炸物从何获得,目前正在调查。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基本可以排除冀中星乘坐地铁或者公交抵达首都机场。

  应畅通社会各阶层沟通渠道

  武汉大学教授、互联网研究和舆情分析专家渖阳:
  记者:冀中星选择在公共场合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却在引爆前曾喊“躲远点”,您怎麽看待他的行为?
  渖阳:如果这是一个事实,这证明事件的当事人不想危及周围无辜人群,他更多的诉求是吸引社会的关注。如果他有这样一种行为,那麽就和厦门陈水总有着本质的区别,厦门事件中陈水总是直接把报复对像锁定在无辜的人群身上,而冀中星能够顾及周围无辜人群的生命、引爆自伤只是为了引起关注。
  记者:您觉得会不会引发其他有诉求的人的效仿?
  渖阳:我个人觉得一个人不管有什麽样的诉求,都应该尽可能不要危害公共安全,不要伤及无辜群众。当然这个事情需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有冤屈的人不要伤及无辜。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要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尽快地解决社会底层群众的历史性积怨问题,尽可能用比较好的救助制度、司法制度、舆论支持机制。
  记者:冀中星上访多年,却最终走上自爆自伤这条路,您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是什麽?
  渖阳:我个人觉得是社会各阶层沟通渠道的不顺畅、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善、政府部门协商机制不流畅,还有就是针对网络上暴露的现实问题不够重视。冀中星在其本人的博客当中多次抒写了他的意愿。我觉得应该来一次整理,把微博、博客当中,广大网友的基本诉求,纳入到正常的社会协商的轨道当中来,来帮助社会底层公民比较顺畅地表达意见、获得比较好的社会安排。
  记者:您如何评价“上访”这条路径?
  渖阳:上访还是体现了群众对於政府的某种程度上的信心。一旦走上了首都爆炸这条道路的话,那麽也体现出当事人内心的失望。接访部门作为政府的协调机构,需要把自己的触角深入到微博里面,深入到博客里面,比较主动地把社会各界诉求纳入到正常的处理轨道中来。同时,上访的处理流程当中,需要比较明确地显示出上访过程所有情况是什麽样的,各个环节都信息公开,便於围观网友进行监督。

  冀中星致残後的8年

  2005年6月28日
  冀中星摩托车载客时,在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受伤。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

  2005年7月8日
  冀中星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

  2007年1月31日
  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
  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事实不符,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判其败诉。

  2008年1月31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9月
  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

  2010年3月30日
  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後不再上访。

  2013年7月17日
  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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