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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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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医药潜规则是没回扣则没竞争力
 作者:许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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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里曾写道:“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这句话应用最恰当的行业可能就是医药了。
  在北京某着名的肿瘤医院,X奶奶患上了一种无法医治的癌症,已经晚期,基本宣告了“死刑”。但她还是不甘心,还是在寻找希望。医生向她推荐了一种更“好”的药,就在住院部旁边的某办公室,几名老外正在用PPT演示着他们药品的优势所在,价钱是普通抗癌药的10倍以上。平日和老伴一起连几毛钱都省的X奶奶,为了希望,只能几万几万的买所谓“特效”药。殊不知,这几万块钱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到了医生的腰包里。
  就在最近,公安部通报国内外医药界的一枚重磅炸弹:葛兰素史克(GSK)中国公司部分高管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据说在过去的数年中,葛兰素史克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管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管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专案等方式,向政府部门个别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药品销售额的30%都是用来行贿的。
  外企在国内的商业贿赂已经形成潜规则,医药业的贿赂回扣,更是公开的秘密。在国内,药企的利益链实际上就是销售链加上贿赂链。制药企业自己内部都知道,在确定药品价格时,除了把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考虑进去外,还要考虑代理商回扣、进医院後各种管道费用,包括大型连锁药店的上架费等等。
  药品从制药厂出来後,越往下分销,加价的额度越大。如果一家制药企业生产成本为1万元钱的药品,在销售环节得花5万元的费用才能将这1万元钱的药品销售出去,每个环节都有利润,所以药价就“打着滚儿”往上蹿。而如果没有回扣,那这个药品在行业间就没有竞争力,终端不愿意卖,自然销售就上不去,於是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慢慢形成了自洽的恶性循环体系愈演愈烈。
  除了打击商业贿赂和经济犯罪之外,从根本上改变医疗行业黑幕的还有打破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重建分销管道以及加强医药创新等环节。只有尽可能的鼓励企业在产业链上游做大产业蛋糕,才能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而进一步避免下游市场的无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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