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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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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寰宇快讯
满意现在生活要还欠银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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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美的”,谈及出狱三年後的生活,恰好而立之年的“准爸爸”许霆咧嘴一笑。
  2006年,在广州因自动取款机故障先後取款171次,取得17.5万元人民币,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当时引发社会关注和激辩。在社会各种力量的推动下,许霆2008年上诉至广东高院後被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2010年7月底,因狱中表现良好,许霆被假释出狱。七年後,许霆选择“无罪”申诉,再次激起舆论波澜。
  记者4日来到位於山西临汾市区某高层住宅小区的许霆家。父母陪伴、住着140多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新婚妻子已经怀孕、常常与朋友聚会。“我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许霆说。
  许霆毫不避讳向记者讲述那段“取款经历”,他说当时“真没恶意,就是头脑一热”。听到改判的消息时,“经常独自一个人在夜里流泪”。刚刚出狱时,他几乎不敢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这个钱不是咱的,一定要把欠银行的那笔钱还给人家。”许霆称,自己每月有近三千元收入,妻子是一名老师。除了家里正常开销外,“先把这个良心债给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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