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全文仅57字:“陈希同因患癌症,於2013年6月2日病亡。陈希同,男,83岁,於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5月31日保外就医。”消息不仅简单,也没提及陈希同去世的具体时间,这也区别中共此前发布高官讣告。
新华社的这一消息成为“标准体”,虽被新浪、网易、腾讯等网站以及各地方媒体网站纷纷转载,但正文均无一例外地照搬“新华体”。
新浪网站刊登此消息时,只是对标题微做修改,变成加长版的“陈希同因患癌症6月2日病亡”,但仍然避免提及其前北京市长和前北京市委书记的职务。
地方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微博说:“陈希同2006年保外就医後,即在北京小汤山疗养院养病,专注於业余摄影,摄得两千多幅汤山风物,并将摄影及有关诗词编辑成册,晚景甚为超然。”江苏“吴江新闻网”的微博则给出陈希同的更多信息:“陈希同曾任北京市委书记,後被中纪委审查,查明有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报中共中央批准,被开除党籍。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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