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最大的疑问,在於贪官如此疯狂的敛财行为为什麽不能及早被发现?更让人讽刺的是,像刘志军与刘铁男这两位部级高官,在出事前还都曾分管过党风廉政建设,他们也多次演讲如何反腐倡廉,并被中央多次评为党风廉政建设模范人物和先进。试问:假如全社会呼吁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早早得以实施,刘志军与刘铁男的大贪案会不会拖至今天才暴露?
事实上,如果官员个人财产实行申报公示制度,定期核查,对官员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公开官员财产,其实也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比如,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之後,官员的偶然所得,比如购买股票、彩票等获得的收入,都可以通过公务员财产申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有利於提高执政者的公信力,得到公众的信赖,巩固执政基础。
香港特区政府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当时在老婆伏明霞怀孕後,豪掷过亿港币,购了一套豪宅,赠给爱妻以表感激。如果是内地官员,恐怕早战战兢兢,担心被双规了。既想戴名表,又不想担心,财产公开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避免让官员群体被误伤和妖魔化。相反,没有财产申报公示,这样的网络监督可能会无限扩大。
西方官员退休後更赚钱美国官员退休後一般有两条路可选,一是演讲、出书,二是到企业兼职。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财产也必须公开。正是有了财产公开,他们大大方方满世界赚钱,中国就成了布莱尔、克林顿等人淘金的金矿。就连中国的邻居韩国,高官退休後,如果是人脉广泛、与现政府关系良好的高级官员(副部长级以上),到了大律师事务所的年薪甚至可以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也许正如专栏作家刘胜军前日在微博上所说:贪官抓一个是一个,抓比不抓好。但二刘落马并不意味着“体制性反腐”有任何进展,因为权力运行的机制依然如故。杀鸡儆猴的效果也未必明显,其他高官不会因此而“立地成佛”。他们学到的是:今後做人要更加低调、贪腐手法要更加严密、对网络监督要更加警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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