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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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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寰宇新闻
劉志军出庭受审罪名无異议 对涉案金额提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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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上午8点30分,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关於涉嫌受贿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刘志军为邵力平、丁羽心(丁书苗)等11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6460.54万元,其中收受丁羽心(丁书苗)钱款4900万元。
  关於涉嫌滥用职权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中标等项目提供帮助。
  刘志军对两项罪名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於受贿。

  6点多人便押到

  早晨8时许,记者来到二中院,越接近二中院越感觉到了气氛的紧张。法院周围停着多辆警车,大量穿制服的民警和没穿制服的便衣出现在路面上。
  当事人平常换领旁听证的法院西门大厅临时改为了“媒体休息室”,并有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接待。由於仅有新华社、央视等极少数媒体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因此更多前来“打探情报”的媒体记者只能聚集在西门大厅等候。
  记者上午在这里见到了几十位同行。有记者6点多便来到法院,但仍未能看到押送刘志军的警车入院,因而有一些怅然若失。因消息封锁较严,大家不时低语,相互“串通”着消息。
  据目击到囚车的记者称,押送刘志军的警车於早上6点15分左右便已抵达法院。当时,他一共看到了七八辆警车组成的车队,由法院北门进入法院。警车到达前,有交警在二中院路口处进行了临时交通疏导,以方便押运警车通行。而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是何时进入法院的,却无一人看到。
  另据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刘志军案定於上午8点半开庭审理。上午,有一名记者试图以公民身份办理旁听证,但未能成功。

  刘志军其人其事

  刘志军1953年1月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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