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回忆的片断,最近忽然多了起来。先是回就学过的地方参加了二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他顺着学校走了一圈,除了厕所,几乎没有能够回忆起来的建筑。操场改建了,教学楼拆了,学校越建越小,只有楼下的标语二十年不变:“十载寒窗,何人健步登金榜;一腔热血,我辈英才夺桂冠。”
他看着这些,并不觉得亲切,遥远的军号传到耳边,只剩下一丝刺骨的寒意。他试着提醒大学的同学,今年也能搞一场聚会。高中毕业二十年,大学入学二十年,博士毕业十年,人们变换着用各种仪式,来加强对青春的怀念。赵薇的《致青春》拍得是合格的,但还是有点浮夸。青春是丰富的、冷峻的、自相矛盾的,绝不仅仅有狂放和卑微,有贫穷和富裕,有荷尔蒙和堕胎。尤其是研究生後遇到的同学,个个堪称奇葩,《青春》里的几位与之相比,完全正常得过份。他也曾想写一篇小说,篇名都取好了,叫《意难平》。不知道为什麽,很喜欢这个名字,连带着喜欢达明一派的同名专辑。虽然跟《红楼梦》并不想有什麽关联。
但回忆毕竟只是回忆,何况现在连回忆其实都是很奢侈的。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他其实懒得回忆。有时候回到老家农村,倚着窗台,听着蛙声,会唤起一些青春的回忆。但也只是浮光掠影,他从不深究。青春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来回忆,过多的回忆会使青春的本质不堪重负。他总是轻巧地把他唤醒,又轻易地将其遗忘,每次重新开始回忆,好似都在重新开始想像一段新的故事。在他回忆的青春里,他原来比他现实中表现得更坏,还好生活在纯朴的年代里,不担心有性命之虞。他最大的遗憾是青春期似乎并没有真正爱上过一个人。他的青春不适合这些。他腼腆,懦弱,多思,阴沉,在追求一件事物的时候,总是会自己做好最坏的打算。因此他不曾真正快乐,也不会过分痛苦,他自私地保全了自己,也因此而放逐了自我,它游离於乡间,封藏於深穴,永世不见阳光,亦无损於芳华。
然而这是青春。群舞疯狂,醉酒陪笑三千场。独舞疲倦,风沙将万念吹成灰。同学之间,年轻大的,儿女已经可以开始憧憬青春了。然而他们的青春跟其父辈必然毫无共同之处。电影候场时隔壁几位高中女生玩起了地理知识问答:阿根廷首都在哪?提示,第一个字是布,回答是布鲁斯·威利,很暴力;芬兰首都?提示,其中一个字是基,回答是诺基亚,很怀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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