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徵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徵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3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徵集系统》,对徵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徵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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