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汶川大地震,香港特区政府和民间捐款总额超过220亿元,是这场世纪大地震发生之後中国收到的最大一笔来自大陆以外的捐款。这次四川芦山地震发生之後,香港民间各界捐款已近2亿元,当中最大一笔是六叔邵逸夫夫妇捐出一亿元,其次是李嘉诚基金捐出3,000万。不过特区政府拟捐给灾区一亿港元未能表决,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内地对香港慈善捐款的使用透明度不足,有捐助项目有被滥用之嫌,特别是内地红十字会被揭问题多多,郭美美事件更是全国哗然,令这家官方背景的老牌慈善机构名誉扫地,亦令内地整个慈善事业蒙污。
慈善捐款,捐与不捐不应强求,但我不认同“捐款益贪官”的观点。内地贪腐现象严重是不争的事实,反腐任重道远,但天降灾祸,灾民水深火热,我们出钱出力施以援手,乃是基於人之常情,何况受灾受难的是我们的同胞。以上次汶川大地震为例,虽然灾区重建过程被揭发有贪腐现象,有香港捐建的学校怀疑被拆毁变成开发项目,但港府和香港民间捐助项目绝大部分令当地灾民受益,同样是不争的事实。毫无疑问,没有香港以及全国、世界各地善长的慷慨解囊爱心捐助,汶川灾区的救灾和重建工作不可能有今日之成果。捐款赈灾,归根究柢是爱心,而对捐款的使用,当地政府必须严格监管,监管不严理应受责甚至追究责任,但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不过,有内地评论把这次香港政府赈灾捐款在立法会受阻一事,上升至“有人发起抗捐运动”的高度,我实在不敢苟同。支持捐款与反对捐款,同样有各自表述的自由,就算有的议员反对捐款的理据牵强态度偏激,令内地有关部门觉得刺耳,感到委屈甚至反感,但请不要急於作出反驳反击,因为一讲“运动”就好像有很多人参与支持,实际上大多数香港市民是明白事理的。就算这次港府一亿捐款最终无法得到立法会批准,也要尊重立法会的决定。与其指摘那些反对捐款的人和言论,不如反躬自问,平心静气认真检讨慈善工作存在的缺失,从制度上堵塞对慈善款监管方面的漏洞,防止贪腐黑手沾污慈善事业,重建内地慈善机构和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如此,即使今後有人搞抗捐,也无法成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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