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还获悉,2008年2月,当肖烨以“借钱”之名实施敲诈勒索时,原北碚区区长雷政富让北碚区重庆勇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向肖烨支付人民币300万元。此後,肖烨还让雷政富把北碚柳荫路边坡整治及碚金路改造工程,交给他的公司承建。2009年9月,肖烨借谭琳玲不雅视频为由,仍以“借钱”之名,向原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敲诈200万元。周天云让其亲人为自己支付。
肖烨敲诈所得的500万元,其中200余万元用於购买房产;仅有4万元,被肖烨以“服装提成”的名义交给了赵红霞;其余款项,则被肖烨用作其他途径。
|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