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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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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本地快讯
最高可建三层而非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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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克兰市政府在进行长达9周的公众谘询时曾指出,郊区小型公寓楼的高度是两层,但在上周五晚上,市政府又改变口风称最高可建三层。根据奥克兰的统一规划草案,“混合住宅”区最高可建三层楼的公寓建筑,而全市有49%的郊区土地都属於该分类。而且市政府还对英文先驱报透露称,在可以建造联排屋和公寓楼的区域内,开发商还可以申请将建筑加高至4至6层。在统一规划中,这类住房区域占7%。
  面对公众的质疑,市政府解释称,申请加高建筑高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建筑是否会对旁边的房屋造成影响,遮住了他人房屋或院子的光源,以及风格突兀破坏景观等。如果居民对建筑的设计高度不满,仍可以向市政府提出回馈意见,有关部门将在规划过程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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