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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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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2版:先驱深度
破解红十字与郭美美的投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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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冲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创始人

  笔者作为前投资银行家、现公益从业人员,根据网络披露资料和投资银行基本常识,作出如下推断:
  郭美美到底赚了谁的钱?这个问题不回答清楚,所有的质疑都是一头雾水。
  首先,来看一下以下人物关系图(见图一)。
  我们根据公开信息,勾勒出来以下商业信息(见图二)。



图一


图二

  我们来做一下解释和分析:
  1、商业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询,利用与红会的一纸授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终与王军所在的深圳物华合资成立“中红博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千万的干股。
  2、这个合同的核心价值是可以打着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  社区建立2万个无需支付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入目前主要来源於分租给保险公司作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广告,规划中还包括连锁药店业务。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过10亿人民币。
  3、这个项目的北京业务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4、郭美美只是导火索,很可能与此案实际关联不大,最多是替权利资本收钱而已。
  5、此案中的问责关键是权利资本:1)谁授权向王鼎咨询批出这项授权?2)王鼎咨询背後的实际利益人究竟还有谁?3)中国人寿作为最後的买单者有无决策人员参与利益分配?
  大幕拉开,让我们先从2007年一则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说起:(见图三)2007年9月,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认可”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从事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项目,计划投资30亿在中国建立2万个“博爱小站”,王鼎咨询凭这个“认可”占有这个项目30%的“干股”。
  请注意:王鼎市场咨询不是商业红会的控股企业(而是认可机构,股权结构图上用虚线标出,关系为“认可机构”),它的股东是谁,凭什麽得到这个认可?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这个股东就是有可能从30亿的公益项目中获得收益的人。据分析,该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样的。(网友“温迪洛”在新浪发微博说,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所留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跟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谋智国广告公司在网上留的联系方式都相同。中国商红会没有注册,也不具法人资格,但却接受捐赠,同时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和副秘书长李庆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邮箱的另一个使用单位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被广泛质疑与郭美美炫富事件有关联的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我们来做一下解释和分析:
  1、商业红会副秘书长王树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询,利用与红会的一纸授权合同从2007年到2008年间开展私募融资,最终与王军所在的深圳物华合资成立“中红博爱公司”的协议换取价值数千万的干股。
  2、这个合同的核心价值是可以打着红会“博爱小站”的名义在各个城市  社区建立2万个无需支付地价的连锁小店,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连锁店收入目前主要来源於分租给保险公司作为营业网点,同时发布广告,规划中还包括连锁药店业务。这份授权的隐性价值可能超过10亿人民币。
  3、这个项目的北京业务由中国人寿独家买断,向中红博爱支付大额咨询费或广告费使参与各方获利。
  4、郭美美只是导火索,很可能与此案实际关联不大,最多是替权利资本收钱而已。
  5、此案中的问责关键是权利资本:1)谁授权向王鼎咨询批出这项授权?2)王鼎咨询背後的实际利益人究竟还有谁?3)中国人寿作为最後的买单者有无决策人员参与利益分配?
  大幕拉开,让我们先从2007年一则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说起:(见图三)



图三

  2007年9月,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认可”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合资成立了一间合资公司从事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项目,计划投资30亿在中国建立2万个“博爱小站”,王鼎咨询凭这个“认可”占有这个项目30%的“干股”。
  请注意:王鼎市场咨询不是商业红会的控股企业(而是认可机构,股权结构图上用虚线标出,关系为“认可机构”),它的股东是谁,凭什麽得到这个认可?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这个股东就是有可能从30亿的公益项目中获得收益的人。据分析,该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样的。(网友“温迪洛”在新浪发微博说,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所留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跟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谋智国广告公司在网上留的联系方式都相同。中国商红会没有注册,也不具法人资格,但却接受捐赠,同时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和副秘书长李庆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邮箱的另一个使用单位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被广泛质疑与郭美美炫富事件有关联的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在2008年8月这个合资公司项目突然被取消了,与此同时(2008年6月20日),一间叫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独家“投资、运营、管理”“红十字博爱服务站”。
  公开信息称,“博爱小站”是红十字会和民政部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项目。与此前和香港的合资项目一样:投资依然是30亿元人民币,依然是要建2万个“博爱小站”,号称要覆盖中国10%的人口。
  “中红博爱”称自己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我们并不知道是什麽关系,但是与香港合同相比,项目内容基本未变,30亿的利益主体变成了中红博爱。
  中红博爱成了30亿投资的执行主体,但这个公司并没说这30亿投资是从哪里来的?有网友说是不是从红会的捐款中来做这个生意?我认为不会;那麽是不是中红博爱的私人投资股东出资建设?我看也不可能。
  说白了:所谓“博爱小站”就是以便民为名义的,建设在社区里的小型商业铺面。由於是公益项目的招牌无需支付地价,那麽建立店面的成本就仅仅是厢式车的成本。这个店面可以卖广告(郭美美号称的生意),更重要的实际是一个保险公司在社区落地的分支柜台(上市公司的报告里明确指出了这一投资的要点是保险销售,从中红的招聘广告看未来还可能包括药品销售)。
  以每个“博爱小站”占地15平米计,2万个小站共可获得30万平方米的社区内不需要交地价的商业物业,按照底层商舖10000元楼面地价计算,这个合约的潜在价值大约30亿人民币,即使按照3000元/平米,合约价值也超过10亿元。
  这样整件事情就符合商业逻辑了:(见图四)



图四

  1、中红博爱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国的2万个社区里建立一系列店面(博爱小站)。
  2、一纸合同,就换来2万个店面可以卖给保险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个社区开博爱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黄金地头开了1000个平均占地15~20平米的连锁店。这1000个店省下来的地价最少就是2亿。
  4、中国人寿取得了这1000个店的“独家合作”,在所有店里派了自己的保险推销员,相当於人寿在北京1000小区开了营业部。
  5、可以肯定中国人寿向中红博爱至少支付了至少数千万的费用(人寿是上市公司,即使是分期支付,这个资料审计的过程中一定有踪迹),可能是以咨询费、广告费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质是买断了以公益项目为名无偿(免地价)开出1000个连锁店的权利。长远看是在全国开出20000个连锁店的权利,价值在10亿以上。
  上述这个商业模型也可以解释为什麽“博爱小站”都建在北京这样的高地价区域而不是偏远乡村。在这个商业逻辑下,整个故事实际就是红十字会给了私营企业王鼎市场营销一张特许合同,而王鼎用这张合同寻找投资(投行的术语叫做“合同权益融资”,通俗的说法就是“炒批文”)
  显而易见,“博爱小站”这门打着公益的旗号,做社区土地套利的生意逻辑已经讲清楚了,那麽到底是谁给了中红博爱(更根本地说,是王鼎咨询)这个独家权利呢?
  从香港公司的资料看,是商业红十字会(包括红十字总会)给予了王鼎公司这个独家权利,换言之,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合同赠送给了王鼎公司,然後又间接给了中红博爱,而王鼎的大股东(80%股份)是红商会的副秘书长王树民,副秘书长的私人公司就拿这个去融资,最後中国人寿买单支付咨询费(或广告费)。
  上述整体的商业逻辑的推演,说明此案需要关注的核心是权力资本套利——谁是这个授权的批准者?谁是王鼎的实益股东?中国人寿作为最後的买单者,这笔交易的决策者有无幕後利益?若放弃追踪这一列核心问题而去围绕一个炫富的年少轻狂的小丫头,以猎奇或仇富的潜台词吸引和转移公众的眼球,那将是中国慈善公益的大不幸。
相关评论
匿名网友  于2013-5-2评论道: 评论IP:117.135.231.** 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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