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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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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寰宇快讯
因非法集资六亿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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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判决39岁的女商人林海燕集资诈骗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死刑,并向受害人赔偿非法所得的四亿多元人民币。
  据透露,林海燕在2008年成立温州鑫富投资谘询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香港一家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交易平台,并获取分成。在交易产生巨额亏损後,林海燕隐瞒真相,并以高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陆续向朋友、同事、同学、老师、亲戚、邻居以及他们介绍的不特定对像继续非法集资,直到2011年10月下旬因资金无法周转而案发。在此期间,林海燕及其同夥累计集资了6.4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了许多非法集资案,其中最着名的是有“东阳富姐”之称的浙江80後女富豪吴英被金华市中院和浙江省高院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
  不过,由於不少公众舆论为吴英叫屈,最高人民法院後来没有核准有关的死刑判决,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最後改判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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