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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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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本地新闻
逃税申报最後期限:3月31日逾期不报则追溯期延长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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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提醒广大民众称,使用过Penny和Hooper类似逃税伎俩的逃税者应该在3月31日前申报,否则将面临遭受处罚的风险。
  Penny和Hooper是基督城两名整形外科医生,他们曾经以收入转移的方式来逃税。此前,他们若以个人所得税方式交税,税率高於企业税率,因此想出了将工资转移至所设立的公司来逃税的做法。
  截至今年2月底,处於与Penny和Hooper类似情况的超过271名纳税者已经自动申报,此举帮助税务局回收了将近700万纽币税收。税务局方面称,纳税人应该在本月底的优惠延长期截止前自动申报。
  税务顾问Graham Tubb指出,最高法院在2011年判决了Penny和Hooper案後向其他处於类似情况的逃税者提供了这段自动申报期限。“那些像Penny和Hooper一样使用公司或信托基金来降低自身收入的,现在还有时间向税务局进行申报。”税务局在去年11月24日提出的优惠措施称,在3月31日前自动申报的,则仅要求追溯去年11月24日以前两年的收入纳税申报。而那些仍不知悔改的逃税人士将不仅面临惩罚,而且税务局还将重新评估其过去四年的纳税情况。
  税务局还出发收入警告通知,阐述了最高法院裁定的收入转移属於逃税做法的意见。Tubb补充说:“任何对於自己的纳税状况有疑问的人都应该咨询税务代理或顾问,或者直接向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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