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3年03月05日
新闻内容
第C03版:先驱博客
高调传播糯康死刑为何引來争议?
 作者:刘雪松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案,13名中国船员被害。3月1日,糯康等四人伏法。对於这个罪有应得的结果,舆论没有争议。但围绕执行死刑前前後後的新闻传播方式,两派持不同观点的人马,还是相互掐得青筋直暴。一种观点认为,央视“直播死刑”,有失人道。有人甚至说,这是全世界新闻史上的丑闻。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对於千刀万剐也不解恨的糯康之流讲善良讲理性,是公知装逼,贱人矫情。
  说央视直播死刑,显然是冤枉了他们。或许因为犯罪行为令人发指而关注度高,也抑或这些小国死刑犯的特殊身份采访更为方便,央视此次报道,相对表达得有些高调。面对争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以微评的形式快速回应称,是“诛枭,不是看杀人”,“任何生命的离去都不值得大快人心,但对他人生命无所敬畏的枭首伏诛,告慰逝者,更宣示文明底线不可践踏”。有意思的是,新华社官方微博新华视点此次与央视持相反意见,他们质疑“当全社会都聚焦凶手的死亡时,希望不要把死刑当成一场狂欢”。
  用什麽样的尺度报道死刑过程,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既包括法律上的许多空白点的探讨,也包括了受众心理以及社会效应如何把握得相对得当。但这种探讨,不应沦为非黑即白的死磕。同样的死亡,对於糯康等临死前曝光在公众前的画面,很多人表示不能接受,这是正常的心态,并不表示反对高调渲染死刑,就是同情犯罪,就是轻视13名被害同胞,也不表示反对给糯康等人执行死刑。
  反对广义上对於包括十恶不赦的罪犯,在他们的生命离去时的尊严观,说到底,是一种充满着传统正义感的复仇心态。以糯康伏法为例,说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用复仇的心态传播糯康伏法,是基於糯康等人杀我同胞时未顾及他们的尊严,我们便可以不必顾及凶犯的尊严。那麽请注意,糯康等人正是因为践踏生命践踏尊严而成为伏法的罪犯,而我们复仇心态的传播,岂不沦为类似於犯罪一样的践踏尊严?
  传播尺度讲尊严,是以生命来作为标准的,不是对一个罪犯的犯罪程度来看菜下饭,也不是以一个国家的大小与强弱来拿捏分寸。否则,糯康伏法,就成为一种示众,图了一种心理上的宣泄与快感。这种心态,副作用很大。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1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於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线上投稿 | 使用守则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