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8号下午,白女士到沙坪坝三峡广场新世纪旁的工商银行,用自己的牡丹储蓄卡,取了两次钱。
同年7月16号,白女士去青岛旅游。到青岛後她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丢了。她打电话查询,吓了一跳。“近6万元的存款,最後只剩下了1万多元。”
白女士立即挂失,并立即赶回了重庆报案。经过警方的侦查,一个叫李鹏飞的男子,被警方锁定。同年7月24日,在沙坪坝区一所大学的宿舍里,警方找到了李鹏飞。
李鹏飞出生於1990年,大学文化。通过自考,他考上了沙坪坝一所大学。2010年7月8号这天,他去银行取几百元生活费时,看见ATM机上显示,继续操作。
“前面取款的女子忘记取卡。”他点击继续操作後,发现卡上的余额显示6万多元。李鹏飞也有一张工商卡,他立即把白女士银行卡上的5万元,转到了自己的卡上。
当天,他又重新开通了一张灵通卡,并存了30200元。在灵通卡上取出1800元,并转存至农业银行卡上。
经检察院批准,去年12月21号,警方最终将李鹏飞逮捕,沙坪坝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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