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徵询稿”中较重要的条款包括:执行20%个税徵收比率时,会针对持有房屋的时间(如,五年以内以及五年以上)和其他条件设置不同标准;尊重人民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历史因素。对北京户口单身含离异人士进一步限购,过去京籍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有购房者采取“假离婚”应对,未来则可能仅鼓励单身或离异人士持有一套房。
参与意见徵询的人士告诉记者,在这些讨论稿中,应该并不包括进一步限制外地户籍人口购房的措施。“北京市现有执行政策对外地人限购资格审查已经非常严厉,如果再加码,所要承担的社会舆论压力太大,政策的出台也需要考虑到舆论风险把控。”
该人士分析,国五条执行细则是为了进一步打击投资投机,而现在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需要具备五年连续的纳税或者社保才具备购房资格,这并不是短期的投机行为,而是确实具备长期居住需求。如果再进一步加码,舆论风险恐将难以把控。
他认为,而现在房地产交易行为中,确实有相当一批人通过假离婚等方式去投机投资,以期占有更多房产,而这显得有失公平,对北京户口单身或者离异进行进一步收紧,在政策制订逻辑上解释得通。
关於20%个税的具体徵收方法则仍然难以确定。因为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会签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20%个税由於涉及的徵收方式以及免征范围相对复杂,又恰逢两会有关部委的人事变动,最终使得20%个税具体方案出台增加了困难。”
200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2006〕108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徵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个人转让二手房徵收个税时,在徵收范围、标准、免缴或少缴等情形进行过规定。
上述接近北京市住建委人士称,北京的细则可能会对〔2006〕108号文件进一步细化。比如从2006年到现在,近7年间经济发展因素都会加以考虑。人民财产增长也属於收入增长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政策考虑的支撑点,“既会对原来规定有道理的方面进行肯定,又会对历史事实加以尊重。”
有知情人士称,上述三部委会签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公布只是时间问题。对於北京、天津等一线城市随後下发的地方版细则,目前多方达成共识的是,对於满五年唯一住房,徵收的个税税率会在一定程度减免。
上述接近北京市住建委人士称,地方政府执行细则应该基於:第一,如何收紧调控,强化执行国五条;第二,价格目标如何确定。北京市的意见徵询稿肯定要以更为合理、市场更倾向於接受操作的角度建议,包括舆论以及市场反应,均属於地方制定政策关注的角度。
该人士坦言,此轮调控地方政府制定政策的难处很大。房价的上涨不仅仅单纯是问责各地方建委的事情,这其中还包括由於货币超发所带来的住房消费前移,中央提倡增加土地供应但又不限制地价,单纯的对房价进行限制难度其实很大。
一位大型上市房企高管则谨慎认为,“两会开完,各地均在等中央的意见,原来地方所做的讨论究竟有多大意义现在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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