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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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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国际华人
梁振英指控报章诽谤 港民主派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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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向《信报》发律师函,指控该报一篇评论文章涉嫌诽谤,引起大哗。
  《信报》总编辑陈景祥星期四(2月7日)证实,梁振英以个人名义向该报发出律师函,要求撤回该报知名评论员练乙铮於1月29日发表的评论文章。
  文章评论了原中国全国政协港区委员刘梦熊接受《阳光时务周刊》专访时对梁振英所提指控。香港廉政公署目前从贿选方向对梁振英立案调查。
  练乙铮本人对梁振英的行动感到震惊,但强调不会撤回文章。一些泛民主派议员与法律学者均对梁振英提出批评。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说,特首指控他人诽谤的事例,梁振英属头一遭,而这让她担心这将引起「寒蝉效应」,危害言论自由。她说,香港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曾被香港电台电视部栏目以塔利班武装来揶揄,但董建华只是公开批评该栏目属「低级趣味」。
  香港记协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师函,一些民主派议员也提出了同样要求。
  《信报财经新闻》在香港被视为具权威性的财经类中文日报,2006年由香港富豪李嘉诚之子李泽楷从创办人林行止手上收购。
  总编辑陈景祥星期四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说,他们在2月1日收到了梁振英的律师函,要求撤回练乙铮的文章,和以後不要再发表同样的言论。
  《信报》星期四以编辑部名义刊登的声明称,练乙铮的文章已慎重、清晰表明应进一步求证,强调刘梦熊的说法未必可靠,也没有认定梁振英「涉黑」。
  声明说,练乙铮在文中谈到应「双规」梁振英,而在中国内地,官员被「双规」并不代表他有罪。

  梁振英:信报指控严重得严肃处理

  梁振英回应他向《信报》发律师函一事称,他不得不严肃处理此事。梁振英说,他「注意到并接受」《信报》在当天刊登的声明中所做的「致歉」。
  《信报》的声明说:「本报管理层、编辑部及文章作者并无指称梁先生已经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
  具备资深大律师资格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说,梁振英给《信报》发律师函,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法律上都非常不智,普通法地区的诽谤案例中也绝少看到从政者能成功起诉他人。
  曾长期任职记者的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说,梁振英可选择直接回应,而这必然会得到媒体报道。给媒体发律师函只会损害香港的国际形像。不过,亲北京政团民建联的议员谭耀忠则说,任何人被诽谤,为求公道,都可采取法律行动,因此梁振英的做法并不奇怪,也不算是打压新闻自由。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认为这起事件对香港的媒体影响不大,但协会主席赵应春说,从政者不该假设采取法律行动能让媒体「闭嘴」,而且要承受这样做的政治後果。赵应春说,香港媒体不时作出尖锐批评,只要媒体继续作出公正的报道和评论,而非漫无目的谩骂,他相信并无问题。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星期四致电商业电台烽烟节目时指出,根据一个英国案例,政府官员无权提出诽谤诉讼,梁振英应当召回律师函。
  英国上议院於1993年终审裁定,德比郡议会无权就《星期日泰晤士报》於1989年9月的两篇报道起诉《泰晤士报》总公司诽谤,判词表明基於公众利益,政府机关不应享有起诉他人诽谤的权利。
  上议院的司法裁判权已於2009年移交新成立的英国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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