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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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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对赵红霞之事可否「一事不再理」?
 作者:杨涛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悉,赵红霞已於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赵红霞後透露多处与外界所传不同信息:赵红霞称自己当年是被肖烨欺骗。
  赵红霞被已婚的肖烨欺骗,与他谈恋爱,为他「赴汤蹈火」,其情可原。但是,根据赵红霞跟律师所说「当时肖烨对赵红霞说,拍下视频後,对方会大量购买服装,而她也能够从中得到提成。赵红霞从中拿到的4万元被肖告知是『服装销售的业绩提成』」,恐怕她难逃罪责。因为,尽管肖烨拍不雅视频是为敲诈官员财产性利益,但敲诈对方购买服装与敲诈官员财产性利益都是具有敲诈的主观意图。当然,倘若肖烨的行为本身不构成敲诈勒索罪,那麽赵红霞也不构成犯罪。
  问题在於,赵红霞受命偷拍雷政富等人不雅视频,并非是现在才发现。早在2009年,当雷政富受到威胁时,他就向王立军坦白了,而重庆警方也早组成了专案组,对此案也调查得差不多了。但是,只有肖烨因私刻公章罪被判刑1年,赵红霞等人并没有被立案侦查,而雷政富的仕途也未受影响。这事表明,重庆警方并未将此案认定为敲诈勒索案,即使是认定为敲诈勒索案,也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所谓的「受害人」雷政富等人也是默示放弃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的刑事责任追究。
  一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在於,重庆有关方面对於追究赵红霞等人刑事责任的兴趣远远超过对於深挖「淫官」罪行的兴趣。赵红霞等人的行为再坏,能比得上官员们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吗?谁又能保证现在已经曝光的诸位官员仅有「淫事」而无经济腐败问题?
  依我浅见,下死劲去查处赵红霞并无多大意义。倘若有关方面一定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也行,但请你们也拿出同样的努力来深挖已经曝光的官员的可能涉嫌的其他问题。再有,重庆警方对於同一件事前倨後恭,态度迥然不同,虽有「王立军」可以作为推卸理由,也难让人相信其公正性,我建议还是将此案移送更上一级机关或者其他省市的公安机关侦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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