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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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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是“房姐”躲猫猫,还是警方躲猫猫
 作者:杨於泽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房姐”事件一路从陕西延烧到北京,北京警方近日证实“房姐”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其中用假身份证买的已被查封。奇怪的是神木方面居然说,“一直努力联系龚爱爱,但没联系上”,由於尚未对龚爱爱立案,就不能采用技侦手段,来确定其具体位置。於是有传言说,她已用假身份证逃往国外。
  利用假身份证逃之夭夭,这种事不是没有可能。龚爱爱曾经拥有4个身份证,还有没有其他骗领的身份证,目前很难说。现在麻烦在身,利用假身份证金蝉脱壳,是“合情合理”的事。况且可能被她卷进去的人也多,大家肯定盼着她走无对证,於是向她提供方便、施加压力,都是有可能的。
  说到“联系上”她、“确定其具体位置”,警方有多种理由。依据《居民身份证法》,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使用骗领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款或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而龚爱爱不仅骗领了多个居民身份证,而且用这种身份证在北京等地购房并出租,警方必须作出处理。现在连其具体位置都不能确定,何谈警告,更遑论拘留和没收违法所得?
  近日有多家媒体发表深度报道,揭密龚爱爱的暴富路径,包括利用银行放贷拿回扣和“干股”、通过官商勾结贱卖贱买国有煤矿、用假身份证投资等。查清事实需要一个过程,方能落实龚爱爱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但调查本身可能也需要其本人“配合”,这也需要找到龚爱爱。
  当地政府“联系”不上她,警方也不敢“采用技侦手段”,俨然如果她畏罪潜逃、自杀甚至出境,大家也只能乾瞪眼。当初“房姐”被爆有两个身份证时,警方就辩称是“工作疏忽、错误录入”所致,及至“房姐”身份证被证明有4个,警方才打了几只苍蝇。7名警察已被刑拘,龚爱爱本人却逍遥法外,难道警察帮办身份证只是免费学雷锋?
  公众自然知道,此案水很深,但公权部门总不能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众目睽睽之下满嘴托词不作为,侮辱公众智商。重庆不雅视频爆料人朱瑞峰没被立案,但几天前警方照样堵在朱瑞峰家门口,要其提供赵红霞涉嫌敲诈重庆官员的证据。怎麽一换成“房姐”,警方就找不到人了?这躲猫猫的,与其说是“房姐”,还不如说是警方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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