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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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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6版:大中华新闻
河南派出所长扯女孩头发拖行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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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网友发帖并上传一段视频,称河南省鹿邑县一派出所所长扯一女孩头发拖行十几米远。21日,鹿邑县公安局向记者回复称,视频中涉及的粗暴执法的派出所所长已被免职。
  19日,网民「老辛」在大河网发布一篇名为《河南鹿邑赵村乡派出所所长酒後殴打16岁女孩》的帖子,称2月17日下午1点,河南鹿邑县赵村乡派出所所长张显峰喝醉酒後,不穿警服,不带执法证,以执法为由,寻衅滋事,故意找卖烟花爆竹女孩的茬,不容女孩作任何解释,抓住16岁女孩的头发就打,并且,派出所民警们和所长一起动手殴打,抓住女孩头发拖行十几米远。
  该网帖还附带了一段20秒的视频。记者在视频中看到,一中年黑衣男子双手扯住一姑娘长发,拖向停在旁边的警用面包车。不少围观村民上前劝解:「算了,算了,她还是一个小孩儿,放过她吧。」而这名黑衣男子则大声说,「不行!松手!」
  该网帖立即引发众多网站的转载,并引发网友热议。网友「墨时轻舞」说:「老百姓即便有错,执法也要温情,粗暴执法也是错误的。一个小女孩刚刚踏入社会大门,就遭遇如此粗暴执法,这对她的影响将是一生的。当然,我们的人民群众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做生意会无证经营,小吃店里会卫生不好,搞运输的想逃交过路费……客观地讲,这些问题是存在的,这些问题是错误的,难道因为这些事,就要置老百姓於死地吗?就是粗暴执法的理由吗?我想这不符合中央的政策吧。」
  21日,鹿邑县公安局通报称,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张显峰(张峰)在查处一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商店时,在当事人刘园园(女,21岁)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粗暴问题,决定免去张峰所长职务,待问题进一步核实後,再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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