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後付费”是一种很人性化的就诊模式,尤其是,患者只要与医院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连住院押金也不用交,这不仅能舒缓患者的经济压力,体现医院的人文关怀,而且也有利於化解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顽疾。
我们不妨把山东兖州市(县级市)的“先治病後交钱”模式作为一个活标本进行剖析。当初力推这一医疗变革的兖州市中医院院长孔庆民的底气主要在於,当地新农合医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覆盖率都在99%以上,假设所有患者都逃费,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可以说高报销率的医保,保证了医院从医保部门结算的费用,降低了医院的经营风险。
而倘若在县级以上的市级、省级甚至北京等地的大医院推行“先治病後交钱”模式,恐怕就没那麽容易。一方面是医保报销比例低,比如一个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除此之外,一部分就医者,尤其是低收入的外来打工者,因为无医保、经济困难等原因,无能力偿还高额医疗费。也就是说,由於大城市医院的欠款风险高,医院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这种医疗服务模式很难推行开来。
其实,“先看病後付费”全面推行,并非高不可攀。要想让“先诊疗後付费”覆盖所有的医疗机构,由基层医院向大中城市医院进发,一方面,医院不妨学学金融系统,为患者建立一套诚信系统,根据患者还款总额、还款时间等表现,给予不同的信用等级。今後患者不管去哪家医院看病就医,都可以查到其信用情况。信用等级高的,可以继续享受“先看病後付费”,而对於在“信用黑名单”里的,则可以采取一定措施作为惩罚;另一方面,需要有政府兜底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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