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医保制度的完善是推行先看病後付费的基础。就算有个别患者逃费,有医保费用托底,医院也能基本保证不亏损。
正当人们都在为这个医疗新举措叫好时,当天晚些时候,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开展先诊疗後付费模式试点」,只是2013年再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至於何时才能全面实现,她表示:「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
虽然央视上午带来好消息,卫生部下午就作了澄清,但「先看病後付费」这个消息本身就充满了吸引眼球的价值,引发了业内人士及网友的极度关注。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後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他称,「先看病後付费」制度在推广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徵信系统」的配套、医保结算联网等。
大多数网友在「空欢喜」一场後仍认为,「这个制度好,值得赞,值得期待!」
基本条件:
社会徵信完善医保水平提高
前述新华网报道援引焦雅辉的说法称,近年来,针对门急诊患者,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後结算」试点;不仅如此,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後付费」模式。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焦雅辉说,我们的社会徵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後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
此外,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後对医院的影响越小。现在三种医保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不久前,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坦言中国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人民日报》1月8日报道援引他的说法称,虽然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75%,但由於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今年实际报销比例要力争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我这里所说的数字,不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而是实际报销比例。」陈竺说。
深圳成都遇逃费欠费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後付费」模式。《新快报》2月20日报道称,从2012年6月20日起,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成为深圳市首家实施「先诊疗,後结算」的医院,实施伊始,这一制度只适用於医院门诊和急诊的深圳综合医保人群。而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医院将这种模式延伸至住院病人。截至2013年2月19日,医院共有134796人次享受「先诊疗後结算」的诊疗模式,占医院总医保人群的76.08%。而逃费共计6万元,占「先诊疗後结算」总金额的0.15%。医院还专门设立了「追讨小组」整治忘记缴费和故意逃费的情况。
《广州日报》报道称,从试点情况来看,「先看病後付费」制度适合人员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范围内。恶意逃费者,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该资格。
成都记者了解到,其实早从2011年起,成都就有部分医院尝试「先看病後付费」模式。然而,探索之路并不平坦,目前已有医院「撤漂」了。究其原因,与医院需要垫付大量资金、患者存在逃单行为等有关。
记者走访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等市内多家医院,了解到这两年确实不乏医院「先看病後付费」的探索,但已有医院在尝试之後迅速「撤漂」。
「先住院後付费,医院面临很大压力!」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副院长程雪彬称,2011年医院开始探索「先看病後付费」模式。「本来打算在全院所有院区开展,结果除了最早试点的中医医院院区,其余院区都没有开展!」究其原因,程雪彬称「先看病後付费」模式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致使医院资金周转困难。
另据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曾开展过一段时间的先看病後付费措施,但後来也由於种种原因「夭折」。「先看病後付费」执行起来究竟有哪些困难?多家医院的负责人都不愿正面回答。
逃单多是自费病人
那麽,享受「先看病後付费」的患者有多少呢?「不超过所有住院病人的三分之一!」成都市二医院副院长周谦说,大部分病人都会主动缴纳2000元的预付款,而「先住院」的病人主要是临时突发疾病、车祸和「三无人员」。
据介绍,去年市二医院2.7万余名住院病人中,逃单率不足1%,多为未参加医保的自费病人,且欠费金额不大。「欠费不缴社保卡会被上锁,缴清欠款後自动解锁!」程雪彬说,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的逃单率大约为1%。
市二医院副院长周谦说,对於入院时未缴纳2000元预付款,且没有及时补缴的患者,医务人员将提示其筹措费用。「如查实患者确需接受手术等费用较高的治疗,就要副院长签署『欠费治疗』或『欠费结账』……,如费用在1万元以上,则须经医院行政办公会开会讨论,一旦被否决,仍将对患者进行基础性治疗!」记者了解到,医院虽然采取了多项措施防逃单,但逃单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仍由医院承担。
「先看病後付费」,对欠缺经济能力的病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出现的垫付资金太多,导致医院周转不灵;逃费者为医院带来经济损失,都将让「先看病後付费」实施起来举步维艰。
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公民诚信制度,严厉打击「老赖」,都是「先看病後付费」制度施行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一一得到解决前,「先看病後付费」在众多患者眼中不过是看上去很美,却难从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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