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办理的离婚登记当中,80後成为离婚的主力军,大概占整个离婚总人数的80%,相对而言,70後、90後离婚的人数较少。”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孙艳琴说。
“在古代,离婚多是丈夫休妻子,现在的离婚案件当中,却是妻子休丈夫的多。”洪山区法院法官刘亚青曾专门对80後夫妻离婚的情况进行过分析。在他们审理的80後离婚案件当中,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占70%。
刘亚青说,80後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方面较之以往均有明显提高,因此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同时,她们的婚姻观念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也更少,一旦对婚姻不满,离婚的意志也比较坚决。
此外,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在不少80後女性看来绝对不合理,这些女性在兼顾工作和家庭时心理自然感觉失衡,从而容易引发矛盾。
“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一些年轻人不再坚守“爱情至上”的信条,在婚姻中把追逐房子、车子、票子等物质条件视为必要,维系婚姻的纯真爱情已渐行渐远。婚後家庭经济状况一旦达不到预期就易生怨气,对现有的婚姻产生不满,进而分道扬镳。”刘亚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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