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份量!」
雷抒雁,1942年8月18日出生於陕西泾阳。1962年考入西北大学中文系,1967年大学毕业,适逢「文革」,延至1968年离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62师部队农场「接受再教育」,1970年5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2年调入解放军文艺出版社任编辑。1981年转业至中国工人出版社,先後任编辑、文艺编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1993年调《诗刊》社任副主编。1995年调鲁迅文学院任常务副院长至2004年退休。
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7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六、七届全委会委员。2012年5月任中国诗歌学会会长,并担任中国作协诗歌专业委员会主任。
先後出版诗集《小草在歌唱》《父母之河》《踏尘而过》《春神》《云雀》《激情编年》等十余部。出版散文随笔集《悬肠草》《秋思》《分香散玉记》《雁过留声》《智者的忧思》等十余部。另有诗论集《写意人生》,《诗经》研究翻译集《还原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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