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汴生委员的提案,让人想起去年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的一番高论。他表示,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以此打击他们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的势头。一年过去了,毛主任宣称的「记者黑名单」是否已经建立尚未公布,就有政协委员开始鼓噪要设立所谓的「审稿制度」了。
食品安全问题绝非媒体「夸大」出来的。除了部分黑心商家「缺乏道德的血液」,整个社会道德底线的滑坡也是重要原因。而最根本的,还在於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乳业等多种食品标准疑被利益集团绑架、多起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官员被免後悄然复出……类似乱相屡见不鲜,难道都是被媒体给「夸大」出来的?
另外,什麽叫「过於细节化地描写劣质食品加工、渲染肮脏不堪的加工环境」?如果将这些细节公诸於众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只能说明某些食品已经肮脏和可怕到超出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存在的东西,已经明目张胆在做的事情,为啥还怕媒体报道?把这些黑幕揭出来尽管很恶心很难受,但一方面可以提醒公众警惕相关问题食品,另一方面,不也是给相关部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倒逼他们尽职尽责严格管理吗?
只有加大监督力度,才能促进食品安全领域诸多问题和乱相的解决。而媒体的监督,更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於媒体的报道,相关部门一是要欢迎、二是要重视,绝不能认为是揭了自己的短而恼羞成怒,更不能处处设限试图对媒体「封口」。或许个别媒体的个别报道确实存在「夸大」的情况,这自有新闻纪律来约束、来处理,无须杞人忧天。并且这绝非主流,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媒体出台限制措施,干涉媒体正常的采访权和报道权。只要相关部门真正负起责任不再文过饰非、不再「假打」,食品安全问题必能得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复存在,媒体和记者即便有意「夸大」,不也无从下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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