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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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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本地快讯
金融立法非银行类收储机构需有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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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近日通过了《2013年非银行类收储机构法》,生效日期预计为2014年5月。该法生效後,储备银行将拥有新权力检查和干预面临财务困难和破产境地的公司。未来金融公司需要申请牌照才能执业,2015年5月前为过渡期。非银行类收储机构包括金融公司、建筑协会、信贷单位等,它们必须在新法生效後一年内获得相关执照,安排适当董事和高管人员。储备银行的一份声明称,新法的实施并不能消除金融公司倒闭的风险,但可以降低风险和预防对金融系统的巨大破坏。
  代表破产的金融公司Hanover Finance前投资者的律师Tim Rainey认为,该立法用了这麽长时间才成为现实让人失望。此时距离第一家金融公司的倒闭已经过去了9年。Rainey说,法案修订并不能帮助那些因金融公司倒闭而受损失的投资者,他还质疑该立法为什麽没有在几年前就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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