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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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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1版:经济财金
破产不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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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似乎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方式,在过去5年中,全国破产人士共进行了6278次海外之旅,包括度假和出差。公开的资料显示其中一名供职於航空业的破产者进行22次海外旅行,另有9名破产者海外旅行次数超过10次。按照法律规定,破产状态一般持续3年。
  最“牛”的破产者是房地产开发商Andrew Krukziener,他先後去了夏威夷、澳洲、大马、以色列、希腊和日本等地方。奥克兰开发商David Henderson在破产期间同样去过德国、新加坡和中国等地。法律规定3年破产期内,当事人出国要获得经济发展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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