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杨辉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一名初三学生。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发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杨辉因为发微博质疑该案有内情,於9月17日被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此案经披露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於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称为“500转刑拘第一案”。
9月22日凌晨,杨辉在被拘的第7天获释。据了解,此案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对其行政拘留7日。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於其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後的悔罪表现,依法依规处理。
14日中午,杨父杨牛胡在电话中称,他们坚持认为孩子发帖无罪。就杨辉被刑拘一事,他们将申请刑事赔偿。“孩子关了7天,我们只要赔7块钱,并要求赔礼道歉。”当天下午,杨牛胡和杨辉的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请刑事赔偿的手续。
控告办案人刑讯逼供
11月初,杨辉对媒体称曾遭刑讯逼供。杨辉回忆说,9月17日下午3点,他从学校被警方带走,“带走前後,警方没出示警官证等证件或执法依据”。办案人员把他带进审讯室後,“一上来就打我,”杨辉说,第一个打他的人被别人称为“马队”,扇了他三四个耳光。问完他发的三条帖子的情况後,包括“马队”在内的四五个人轮番打他,包括有脚踹、扇耳光、抓住头发晃来晃去等。自己获释後,“学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电话,说能私了就私了”。
据媒体报道,对此,张家川县公安局相关人士曾表示,办案人员并未殴打杨辉,“没动过他一根手指头。”
在提交了申请刑事赔偿的手续後,杨牛胡和游飞翥到张家川县检察院递交材料,对涉嫌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提出控告。
游飞翥表示,两个部门的态度都很好,接收材料後均出具收据,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依法处理,并对反映的问题作出答覆。
游飞翥认为,警方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其决定都不合法。“我们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没有证据来支持。杨辉没有编造虚假信息,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从实体上来讲,所谓的发帖,经历了两个不同行为的处罚,一个是刑事拘留,一个是行政拘留。”
游飞翥指出,警方将刑拘改为行政拘留所称的“悔罪”和“宽严相济”都站不住脚。“这是一个矛盾,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另外,有罪无罪,应该由法院裁决,不是公安机关说了就可以定的。他根本没犯罪,也没被定罪,怎麽能说是悔罪。”
游飞翥称,他们还将去天水市公安局提交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请求撤销警方的行政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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