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制度作为一种实现社会个体信用确认、维护交易公平的手段,其市场前景是无法估量的。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也必然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可以视为人的第二张身份证,给生活与工作带来极大方便;而不好的信用也必然会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信用处罚”。
就此次上网的个人信用报告而言,其涵盖范围也甚为广阔,记录了个人信用卡、住房贷款、逾期明细,还包括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资讯。这意味着,一个信用报告,足以涵盖个人的全部资讯,那对其进行保护则是必须的。据相关专家介绍,此次信用报告上网也有防止个人资讯泄露的“狠招”,一是严格身份验证;二是内外网物理隔离。
个人信用报告上网了,那麽很多机构便能调用,如银行、运营商、酒店旅馆、政府部门等等,我们要与这些机构打交道,他们必然要调取我们的信用报告,而这些人,才是资讯泄密的最大隐患。垃圾短信满天飞、骚扰电话时时来、开房资讯屡曝光……如果到时个人信用报告也遭遇如此尴尬,该如何处罚泄密者呢?虽然我国在《民法通则》与《刑法》中均有个人资讯保护的条文,但说法语焉不详,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当社会并无保护隐私的氛围,而法律也不健全,那资讯保护的“安全伞”,无疑是撑不起来的。
简言之,若无法保护隐私,则信用上网很恐怖。我们何年何月做了什麽有违信用的事;何年何月又犯过什麽错误,等等,这本属於极其隐私的事情,甚至是我们想要封存的污点,但在资讯保护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都可能被公开,影响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当信用报告已经正式上线,我们必须向日本和欧盟“取经”,以补强保护隐私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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