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李才坤捕前系深圳市公安局民警。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某陆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派出所调查,李才坤认为班某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纹身,有犯罪前科,就产生了制造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某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当晚,李才坤找到做假证的黄某某,要求黄某某配合其报假案抓一个人。在取得黄某某同意後,李才坤告知被害人班某路可以离开,并自行驾车搭载班某路行至爱南路附近。随後,李才坤要求班某路下车在指定地方等他,而李才坤自己则开车行至前方路口後,打电话通知黄某某报假案。黄某某依照李才坤指示打电话报警,称其金戒指被抢。李才坤遂下车步行回到班某路下车地点,突然掏枪向班某陆开枪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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