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3年10月29日
新闻内容
第D02版:先驱博客
陈永洲招了,为何还是不能令人信服?
 作者:航亿苇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陈永洲招了,网上出现一片对陈永洲及《新快报》的喊打声或幸灾乐祸声。
  陈永洲是不是真拿了黑钱?按本人对媒体界的了解,认为99%可能。老航已有多篇文章对媒体及记者进行过批评,就因为实在看不惯一些媒体及记者的作为。我还知道,确实有记者或假记者就是靠黑钱为生。某机构或个人有了什麽见不得光的事,某些记者就去采访,写成揭露性很强的文章。
  所谓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如果涉事机构或个人正正经经,便不用怕收黑钱的记者。所以,如果你有问题,并且问题很严重,惹来的苍蝇一定很多。另一方面,苍蝇们这些年来,胃口被吊大了,人数也成倍数增加。这就需要对苍蝇记者予以适当的打击。原本是苍蝇与老虎,或者苍蝇与狐狸之间的游戏。但中国人看问题习惯於浮在表面。如果苍蝇战败老虎,他们拍巴掌;如果老虎打败苍蝇,他们同样使劲鼓掌。不是说苍蝇、老虎一块打嘛。只要有人挨打了,咱就高兴。至於为何有老虎、狐狸和苍蝇,管那麽多干嘛呢?咱们只是看客,就看笑话。这样的事啥时轮到俺自己头上,到时候再叫苦叫屈吧。
  陈永洲事件,真正需要的厘清法律关系。既需要结果合法,又需要过程合法,并需要对等的公开性。同时,公权力不能随意介入民事纠纷很重要。记者损害某企业商业信誉是一回事,受黑钱进行不实报道是另一回事。你以损害商业信誉为名抓记者,结果发现记者受黑钱,那当真可以形成可怕的法律逻辑。我们为了整某个官员,同样也可以用此法。先是以此官渎职为名抓起审讯,结果审出一个大贪官,不也可以麽?先抓後审,虽然常常可以审出某些坏人。可是,如此变成一个法律逻辑,那就人人自危,并可因一些审讯手段制冤狱。浙江张氏叔侄杀人冤案的教训难道还不够吗?
  现在说要自律。记者要自律,官员要自律,企业要自律。自律其实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家真正走向法治社会。没有基本的,大家都尊重的法律体系,法律就只能沦为少数人报复与反报复的工具。尊章守法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原本应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常识。但是,就算出了吴英案、曾成杰案、李庄案和现在的陈永洲这类引人瞩目的社会案件,却还是不能将真正的法律责任关系梳理清楚,连央视这样的媒体及相关人等在事件中都明显有涉嫌违法,那我们究竟该怎麽办?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於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线上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