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芳抓捕时曾自残
顾春芳,1972年出生於常熟市碧溪镇,初中没毕业。她身高近1.70米,刚工作时曾兼职做模特,从商後当过城市宣传片女主角,人称“常熟第一美女老板”。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顾春芳进入碧溪供销社,担任化妆品销售,凭借出色的口才,赢得了非常好的业绩。不久,顾春芳辞职下海经商做得不错,且交际广泛。不过,感情却出现问题,离了婚。
几年前,顾春芳自称和朋友在内蒙古投资煤炭生意,需要筹措大量资金,愿以20%高额年息借款。凭借在常熟积累多年的人脉,并且回报丰厚,多名私企老板很快与顾春芳合夥,不断借给她大笔资金或做借款担保。
刚开始都能定期支付利息,然而从2011年开始,顾春芳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忙着拆东墙补西墙,最後“人间蒸发”。
此後,常熟警方陆续接到20余名群众反映,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以经营煤炭生意资金紧缺为由,采用借款付息手段借得大量钱财後无法偿还,并人已失踪。2012年3月27日晚,常熟警方在上海将顾春芳抓获。据警方透露,抓捕中,顾春芳一度情绪激动并自残。
自辩:轻信了算命的
2013年7月1日至7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连续两天的开庭审理。庭审中,顾春芳对於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顾春芳辩护称,她从2006年开始生意上出现亏损,从一两百万到後来窟窿越来越大。因为自己很迷信那些算命的“大师”,就开始四处拜访常熟和各地的“算命大师”、“活佛”,为自己指点迷津。“大师”们在给她算过命後,都说她虽然现在处境艰难,但是以後必定还会事业兴旺。顾春芳就这样轻信了他们的话,总觉得自己能在不久的将来凭着某一单生意或是某一只股票东山再起。
庭审中,她一再向法官解释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那些集资款的故意,而是坚信“大师”的话会应验,一旦有了钱就会还他们。
宣判过程持续了约十分钟。法官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顾春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害富翁变亿万负翁
到场听判的几名集资诈骗受害人中,从常熟赶来的顾老板是损失最惨重的,他的受骗金额高达1.8亿。
顾老板本来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经朋友介绍认识顾春芳,知道她在做煤炭生意。顾老板从商多年,也不会轻易上当,直到顾春芳领着他跑到张家港一家发电厂考察,厂领导亲自出面接待他,才相信顾春芳的煤炭生意不假,於是拿出了8000万元入股。
後来顾春芳称生意上需要1亿元验资,短期拆解10天就还,顾老板凭借自己信誉向他人借了1亿元资金打给顾春芳,没想到直到案发再无音讯。“她害得我太惨了,我直接从亿万富翁变成了亿万负翁,外面顶着1亿的债让我这把老骨头怎麽还。”顾老板声泪俱下地向记者说。
陈女士和张女士是顾春芳的“闺密”,她俩把自己的别墅借给顾做银行抵押贷款。她们说,认识顾春芳的时候,顾还是20多岁的大姑娘,没想到她会连朋友都骗。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