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以为无谓地纠缠事情是否“恶搞”其实并无太大必要。我们最应该反思和弄明白的,是为何有人要恶搞,他们何以吃饱了撑得没事干,会通过如此另类的“恶搞”来“戳国人的痛处”,且国人还对此反应敏感,一戳就痛?
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老外引发的案件”委实不少。德国小伙乘出租车的时候把背包落在了出租车後备箱里,河南洛阳市交警支队通过稽查布控系统,仅用了1个小时就找到了出租车司机,使背包完璧归赵;美国人的马匹丢了,北京警方小跑二十多公里找到了;日本人的单车丢了,武汉警方仅用了三天就迅速破案;俄罗斯人的护照丢了,宁波警方翻了五吨垃圾将其找回……各地警方在处置“涉外(外国人)案件”时所表现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每次都引发国人的惊叹甚至是“羡慕嫉妒恨”——“假如丢东西的是中国人呢?”之类的诘问不绝於耳。或许正是类似事件层出不穷,才给“老外代报案”的始作俑者提供了创意的灵感。
那些有过不愉快经历者,肯定对“老外代报案”感触更深。我本人就曾丢过手机,地点是天子脚下的首都,当时也报了警,警察态度也很好,但此後却再无回音,我也只能自认倒霉——谁让我不是外国友人,甚至连“官人”、名人都不是呢。我倒并没有认为警方高度重视“涉外(外国人)案件”不对,更不是出於对外国友人高规格待遇的“嫉妒”,才“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我只是希望,在面对每一个本国公民的时候,公权单位都能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千万别出现“群众丢一万部手机也顶不上外国人丢一部”的怪象。
很多事情能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能不能有个结果,关键还在於“相关部门”重视不重视、有没有将其当回事。哪怕“老外代报案”真的是恶搞,似乎也值得我们特别是“有司”进行反思。毕竟,外国友人不常见,而本国老百姓却是“天天见”。让外国友人满意或许很有面子,而让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才是相关部门的本份和最基本的职责——是老百姓在养着你们,你们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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