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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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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一个高位截瘫者为何会製造爆炸案?
 作者: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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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3日上午8时左右,荣成市滕家镇政府院内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当事人曲华强用购买烟花爆竹自製的爆炸物引爆身亡,并造成6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
  据通报称,曲华强原为滕家镇建筑公司木工。1994年11月工伤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企业负担全部医疗费20多万元,并按规定。发给曲华强一次性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共计126270元。2004年以来,曲华强多次致信各级机关,要求提高补偿标準,并向镇政府提出无偿提供一套门市房或在其院内建一处麵粉加工厂的要求。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曲华强的伤残待遇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办结,其新的诉求无政策依据。从政府的通报来看,应是曲华强在无理纠缠,但这毕竟是一方面的说法。
  为了能找到死者生前的说法,我开始在互联网上搜索,找到了一个博客,疑似是曲华强本人所写。这个博客的名是“sd正在行走的BLOG”,共有十八篇博文。在《政府逼迫我签订不合理不合法的〈伤残处理协议〉》和《被迫签订的协议(上、下)》文中他披露了事故起因和协议签订经过,以及自己的上访经歷。他在文章中称,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也多次向地方官员和中央领导写信反映,但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復。
  他在博文中写道:“希望您能忍耐着看完我这封信,我復仇炸药包的引线开关正开着,很快朋友们就会听到猛烈的爆炸声,我要朋友们明白我为什麼要动用炸药復仇。”他还写道:滕家镇政府杨副书记到我家说:“曲华强年底的救济给你加一加行不行?”我说:“那几百元的救济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还不够我必须用药的费用,而且,我父母都80多岁了,他们自己都有病在身,连自己都无法照顾自己了,已经无法照顾我了,我现在只要求镇政府,镇建筑公司改正错误,重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就行了,我没有多大的奢望,如果不能重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能保证维持我今后的生活也行,如果这两条都做不到,那我只有一个字——炸!”
  从2004年8月18日他在日记中表示要用“炸”来“讨说法”,到2008年2月他在博客中扬言要爆炸復仇,其间经歷了近四年时间。再从2008年2月到2012年9月製造爆炸案,又过了四年半的时间。八年半时间,最终把一个残疾人逼上了不归路,难道当地政府会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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