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大众化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正在“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止办公场所,相当一部分居民住宅也在使用电梯。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运行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
几乎每一次的电梯事故发生之後,媒体总要不吝版面、时间,详细指导公众如何搭乘电梯,如何确保不会因为自己的“误操作”而丧命黄泉。这样的提醒当然有必要,但是仅仅将电梯的安全运行建立在公众的安全使用上,同样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公平的。
作为消费者,公众在支付电梯使用费用的同时,实际上也同时购买了电梯安全运行的服务,二者并不能完全割裂开来。也即是说,公众乘坐的那一部部电梯,本来就应该是稳当、快捷的,公众自身掌握的知识,与电梯本身的安全并不矛盾。他们在公共场所、私家公寓,面对的应该是安全运行的电梯,而不应该是“跳楼机”或者“丧命梯”。
至於电梯的安全运行,理应由监管部门来负责。一方面,加大对电梯生产环节的监管,此前,有媒体报道,浙江一些地方翻新电梯产销两旺,且长期以来肆无忌惮,这里面,其实就存在一个监管部门严重缺位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大对安装以及维保等环节的监管。由於职责不清和利益驱动,电梯使用者往往倾向於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形成“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
这其中,相当多的地方事实上存在的职责不清、管理混乱,也对电梯安全监管形成了极大的困扰。往往是电梯一旦交付使用,则自然形成了多个主体之间的扯皮情形。要麽检验缺失,要麽走形式,以定检替代日常的监督检验。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人均电梯拥有量仅相当於全球平均水平的1/3,增长还在继续。因此,电梯安全亦将成为目前及今後一个时期的焦点。如何在高增长的同时确保安全,对监管部门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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