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21时许,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称,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有人被打,接警后,分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并将打人者带回审查,经民警连夜工作,查明:苏楠,男,1993年7月出生;李天一,男,1996年4月出生,对他人进行殴打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苏楠、李天一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瞭解,李天一在公安局公佈处理结果之前已被送往市未成年劳教所执行收容教养。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相当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大家一致认为这孩子比较懂事。他完全能够遵守劳教所的所规纪律,服从警官管理,见警官首先立正并大声喊报告,并不像案发时那样跋扈。”知情者透露。
虽然根据《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收容教养人员接见、通信的管理要宽於成年犯,家属可以送少量食品,表现好的可以在节假日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时由家属接送回家探望叁至五天。但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并未搞任何“特殊”,而是踏实地接受警官的教育挽救,劳教所组织的任何活动,他无一落后,他父母遗传给他的艺术才华,也得到了较好的展示。
|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