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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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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保障性住房”应该保障谁?
 作者:矢弓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何谓保障性住房,有规定解释:“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分别面向不同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像为有一定支付能力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对像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在内的、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於是,各地将公务员小区也列入保障性住房计划。人们理解,如果按照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在市场上买房子也是相当困难的。
  正因为保障性住房的对象特殊,所以建筑面积和转让条件也有规定:“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回购;届满5年转让的,购房人要向政府交纳一定比例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
  可惜,有了明文规定,却不一定有人执行。前些日子,媒体爆出有人加价倒卖公务员小区指标,其户型面积为122平方米、150平方米和155平方米。如此看来,得到这些房子的人,其实并不缺房子住,这些网上叫卖的房子,转眼就变成了有些人的福利,而且面积也大大超标。人们担心,保障性住房这本好经,一不小心就被有些歪嘴和尚又给念歪了。
  海南日报报道:“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控制套型建筑面积,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及时根据保障对像情况变化及时清退已不符合条件的住户。”
  人们注意到,海南省住建厅除了重申套型面积、住房分配之外,还要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住户。这就是说,房子太大不属於保障性范围,已有房子住的也不在分配范围之内,已经富起来的人也不应该住在保障性住房里。保障性住房,要麽是自己住,要卖也是卖给政府。其间没有调剂的余地。
  其实,让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名符其实落实到位,做法很简单,这就是阳光操作,允许监督,容不得任何猫腻。租住的人不能转租当二房东;买过房子的人不能租住,另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名单应该到办房产证的住建局备案,凡是房产证和入住名单不相符的,不给办证。谁要是办证了,就得追究谁的责任。
  保障性住房应该保障谁?自然是雪中送炭,保障那些没房子住的人。锦上添花不应该保障。转手倒卖也不应该保障,先富起来的人也不在保障之列。党的民生工程,如果成为了某些人腐败的对象,我们就应该让其吐出来,而且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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