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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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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4版:先驱博客
为何贪官们总是能成功出逃?
 作者: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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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贪污二个亿後逃到了美国。从四月出逃成功到最近批露,当地政府的“保密”工作倒是做的很好。近年来外逃的贪官越来越多,贪污的金额也越来越大。问题是,贪官怎麽都能在关键时刻成功外逃?
  先来看贪官潜逃的方式。每一个贪官的出逃除了那种东窗事发後,临时决定的以外,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准备。大概的出逃步骤包括: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
  送子女出去相对简单,没有人会怀疑。送妻子出国,这一步比较容易引起警觉,有的是出去陪读,有的是工作关系,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离婚。接定下就是转移资金了。
  与那些偷渡客和犯罪分子伪造护照不同,这些贪官普遍用的都是真护照。他们有的人拥有多本护照,并改名换姓,即使是这些护照,很多也都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要知道,在中国许多地区,花上三五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另办一个正式的身份证,而不需要迁移原户口。
  如果还没有暴露,轻松按照程序出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外逃贪官们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的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迄今尚未出现因偷渡而被闷死在集装箱里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报道出现,甚至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
  要把贪官们抓回来有多难?首先,贪官们都懂得如何“隐身”,那些在中国大肆违法犯罪的贪官们及其家人,一旦到了国外,基本上都非常低调,非常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往往与在国内判若两人。他们的生活某种意义上更类似於夜行人、过着特殊的夜生活。
  其次,就算抓住了,也很难引渡回来。目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只有泰国、蒙古等十几个,很多被出逃者视为理想避难所的国家都不在其列,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对於外逃的贪官,目前只能以个案的形式谈判,耗时费力且很难顺利合作。美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双重归罪”原则等,它们都可能让贪官继续逍遥法外。
  中国出国审批手续和制度很严格,但在那些成功外逃的贪官面前,却显得是那麽的没有法子。也许反腐部门应该反思一下:为什麽贪官贪腐了这麽多年却能不被发现,直到逃出去才展开调查?每一个贪官的外逃,都是给这个国家的一记响亮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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