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专家,又到专家出场的时候了,他们声称:现在完全废除此项制度是不现实的。为什麽不现实?专家含糊其辞。我来替专家说出理由:劳教制度是百姓的噩梦,是官员的武器,当前维稳压力这麽大,自然不能取消。
首先,劳教制度是专门针对百姓的,大家想想,有几个官员被劳教过?其次,劳教是官员手中的武器。比如,某百姓跟某官员发生矛盾,百姓说咱打架解决。官员说:我打不过你,再说我也用不着打架,我让公安把你抓起来,劳教你两年。
既然是治民不治官,是官的武器,所以,他们当然不舍得废除劳教。先是提出「用教育矫治来替代劳教」,改个名字继续收拾百姓,这不完全是换汤不换药吗?然後又是「四城市试点劳教制度改革」,明明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试点有什麽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劳教制度对於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作用,目前存在还是必要的。但必须法制化」。请问马怀德教授,劳教制度维护了什麽样的社会秩序?这个秩序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的?劳教本身就是非法的,你如何让它「法制化」?
马怀德还说:「在劳动教养的决定权的问题上,很多学者都提出劳教应该由法院来裁决,公安机关可以提出,法院裁决,最後由劳动教养执行机关来执行」。不知道这是马怀德借别人的名义说出自己的想法,还是真有糊涂专家提这种糊涂建议。我们来看,所谓劳教,是警察抓人警察判,严重违反《宪法》中有关保护公民身体自由的条款,也违反《刑法》精神。而一旦走一下「警察抓人法院判」这个过场,有可能导致非法的劳教变得准合法化。这是更坏的结果。
有人不解地问我:「警察抓人警察判」固然混蛋,「警察抓人法院判」也不行?我说,当然不行。大家不要以为「法院裁决」就是合法。一个公民,在接受法院裁决的时候,必须有辩护权,任何人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请问:所谓「警察抓人法院判」设计了辩护这一环节吗?假如允许公民请律师,一审,二审,上诉,那就跟法院判案完全一样了,哪里还存在什麽「劳教」之说?
总之,劳教制度严重侵犯人权,引起公众强烈不满,同时也导致中国在国际上遭受谴责。本着忠党爱国、爱我中华、大国崛起、天朝独尊、万国来朝的精神,劳教制度必须彻底废除、尽快废除,绝不允许其换个马甲继续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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