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宪章》中有这麼一句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从这句话以及一百多年来奥运会实际运行情况,我们可以提炼出奥运的四个核心理念:“严谨规则之上的公平”、“人人平等为最高原则”、“鼓励人类和平,并提倡相互间的宽容”、“建立在全民运动之上更快、更高、更强的健康竞技”。
“金牌膜拜”主宰了中国的体育体制,佔领了中国运动员的精神世界,彻头彻尾地扭曲了奥运的真諦。体育运动不是为了改善公民体质和健康,也不是为了改良社会风俗,而仅仅是为了争取更多金牌,向世界展示中国的撅起,当作执政者装点门面的招牌。为此不惜以举国体制保障之。关键在於,举国而为的不是全民的体育和健身运动,而只是为少数具有实力的运动员最终夺奖提供必要条件。
在这种体制下,得益的是少数能够脱颖而出的优秀运动员,他们的荣耀和幸福建立在多数运动员的痛苦和屈辱之上;得益的是掌控运动员们命运的各级官员们以及教练员队伍,他们的政绩和腐败建立在多数运动员的痛苦和屈辱之上;得益的是需要世界性运动会上闪闪发光的金牌遮掩暗淡现实的人们,他们的脸面和“伟光正”建立在多数运动员的痛苦和屈辱之上。
在“金牌膜拜”之下,以下世相就变得可以理解了:为了金牌,拿命来拼;为了金牌,家人遁世;为了金牌,运动员相互恶性竞争;为了金牌,地区之间互相攀比搞潜规则;为了金牌,未获奖者自觉低人一等,顏面无光,连声赔不是,连带着他们的年迈家人被撂在宾馆无人问津;为了金牌,一些受排挤者远走他国;为了金牌,彻底悖逆平等精神,少数人享有高水平的运动服务,而全民中的多数却无充足而高质量的体育设施和设备。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了金牌,规则丧失至高无上地位,被弃之一边;为了金牌,践踏公平主义;为了金牌,相互之间留下仇恨和嫌隙;为了金牌,运动员们伤痕纍纍,身心俱受摧残。难道,这就是我们需要的体育运动?这就是我们从奥运会中领悟的体育精神?
奥运会及其承载它的赛场,其实是整个社会的象徵。中国体育之痛,其实也是整个中国之痛。奥运核心理念所揭示的“规则”、“公平”、“平等”、“宽容”、“民本”,不也正是当今中国社会所稀缺,不也正是寄望通过体制改革所达到的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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