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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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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先驱博客
中国现行户籍制度为何为千夫所指?
 作者: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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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7月19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胡祖才表示,将来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使基本公共服务成为群众的基本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由政府负最终责任。
  胡祖才副主任所指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8个方面,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
  基本公共服务一旦与户口、户籍地分离,意味着户口只是一个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中性词,而不再是一个令国人愁肠百转的东西。
  我国户籍制度近年来为千夫所指,其实问题并非出在户籍本身。全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有户籍制度,任何国家的政府都需要掌握本国人口信息,以此作为宏观决策的依据。即便在美国,公民出生、迁徙也是要到有关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的。但问题是,户籍制度只能是对人口信息的管理,而不能成为对一个人基本权利的限制。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最大弊病是,户口不再是单纯的户口,户口本上涂抹了太多的权利色彩。由此带来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基本权利不平等,二是基本权利很难随人口流动而流动。在市场经济时代,後一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日益凸显。
  如果把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8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视为公民基本权益,理论上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你在哪里出生,在哪里工作,在哪里终老,只要双脚没有离开中国的土地,都应享受到国家提供的一视同仁的基本公共服务。但现实是,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依附於户口,只要你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本应享受的权利就可能大打折扣。
  中国社会近30来的发展以及中国经济的起飞,如果没有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简直不可想像。毋庸讳言,在这个过程中,由於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流动人口已经为权利不平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成本,这些代价和成本,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从今往後,如若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可以通过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得以从抽像变为具象,使之真实可感,於民众、国家和社会都将是莫大的福音。
  基本公共服务一旦与户口、户籍地分离,户籍制度改革也将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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