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猪蹄比起红烧肉来,更具抖动风情
会抖动的食物有种原始野性的魅力,叫人未入口,心已动,既而慾念从生,欲罢不能。这世界上有着大把迷恋这类“能够抖动的肉”的人类。最简单的例子当然是红烧肉。这世界上永远有两类壁垒分明的人。每当一碗炖得入味、油花散开而“形不散”的肉端上桌,总有人的筷子是立即指向那光润水滑拥有一大块连着皮的肥肉而去,也总有人的筷子可以在仅有的资源里,迅速找到最瘦的那一块。而那个瞬间的表情也鲜明有趣,彷佛精彩默片的一幕。一边是两眼放光、口唇微张的迫不及待;另一边则是带着嫌恶的审视与判决,万般不情愿的磨磨蹭蹭。
当然,除了最直接的“肉之抖动”能够激发心底的潜在慾望,还有大把并不那麽“荤”、却一样懂得利用抖动魅力,叫人看一眼就暗下欢喜,不舍得将眼睛移开的食物。
譬如温泉蛋,利用低温长时间煮蛋,将蛋白与蛋黄控制在凝固之前的65摄氏度左右,一个小时之後,敲开蛋壳,你就能收获一枚剔透晶莹、闪烁着微微颤抖光泽的温泉蛋。只消少少盐花,便能吃得口舌迷蒙,仿如梦境。甚至,一杯奶泡丰盈的Cappuccino也具有同样的魅力,当它出现在托盘上,从咖啡馆远端的吧台渐渐向你靠拢,那依靠着张力驻紮在杯口的奶泡晃晃悠悠却又紮实无比,你因为满脑子都在想像它们碰触到口唇瞬间的那种肥厚丰沛,几乎连端盘子小哥的模样也记不清了……
话说回来,虽然这种充满着原始魅力的食物抖动之美对人类释放着相当公平的等量诱惑力,但你的享受时刻,旁人的视觉感是否愉悦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还是觉得,清瘦些的姑娘在大啖肥肉时,唇齿间所流淌出的光泽具有更强的诱惑力。当然,这或许又是根深蒂固、“以瘦为美”的老观念在作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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