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的20名劫匪大多是晋宁本地人,除了少数几个带头的是70後,大部分被告人都是80、90後的年轻人。法院审理查明:晋宁宝峰大沙河有个非法赌场,2011年8月,被告人赵勇得知这个赌场平时生意很好,打起了抢劫赌场的主意。他邀约了朋友尹金、何云、姚恩泊、何晓雷入伙参与,并由尹金负责踩点及提供赌博地点的具体位置。
之後一天,赵勇的朋友杨爱明、普林、李亚明入股开办的呈贡“东城山庄”开业,赵勇到场祝贺,顺便让上述几人一起抢劫赌场,并进行了分工。2011年9月15日20时许,尹金打探到晋宁宝峰大沙河有人聚赌,於是将该情况通知了赵勇,赵勇即安排被告人何晓雷驾驶汽车拉着何云、姚恩泊、李亚明、李春明等20人前往赌场。途中,为了不暴露身份,他们换上迷彩服,并用墨汁、彩笔画了脸,并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气弹枪、刀、钢管等工具。之後,他们风卷残云般地搜走了在场人员身上、车上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37000元、港币79020元、价值63650元的首饰等物品。
被抢後,赌场报了案,很快作案的被告人都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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