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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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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先驱博客
“限塑令”几成空文的背後
 作者: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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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年6月1日,“限塑令”施行已经4年了。所谓“限塑令”,是指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有报道显示,限塑令实施之前,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为每天大约10亿只,但按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中国每天用掉的塑料袋合计30亿个以上,其中买菜用掉10亿个。又比如,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四年来全国共节约塑料袋400亿个,即便按以前的每天10亿只消耗算,其节约比例也仅是个位数。
  “限塑令”的失利,从表面上主要归因於法令执行无力,执法部门失职,违规生产厂家猖獗等因素,但如果深入思考,却会发现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尽管为了环保而限制塑料的生产与塑料袋的使用是大势所趋,像英国、爱尔兰等一些发达国家也在推行限塑令,但说到底,环保还是一个较“富裕”社会的概念,而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靠“禁令”去推动环保,是否可行,很值得商榷。这种只有老百姓付出利益代价的环保行动,在当前的整体环保觉悟下,有多少人会发自内心的支持?
  其次,通过对塑料袋收费限制使用,在经济学上是个常用的办法,但有两个因素不能不考虑,一是需求价格弹性,弹性大的话,确实有可能大幅度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但弹性小的话,则只能为消费者增加负担,却无法减少塑料袋用量;二是消费者付费以後,会产生代偿心理,使用起塑料袋来反而会更无所顾忌和理直气壮,这从本质上讲,是与禁塑令的环保目的背道而驰的。
  禁塑令的颁布其目的是“环保”,而环保是一项长期的、直指人心的行动,需要不断的推动、总结和纠偏,而不能以为法令颁布後就从此万事大吉。但事实是,禁塑令颁布四年来,我们只是在每年特定的时间才会因为媒体的回顾而才想起这条法令,其他时间则默默无闻。
  从本质上看,如果中国的禁塑令最终归於失败,很可能是由於我们仅仅把它看做一条禁令,而不是一项环保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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