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网络暴光“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孕妇,野蛮残害7个半月胎儿”,引发社会各界痛批。联想到不绝於耳的明星、名流、富豪超生现象,莫不暴露当前计划生育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的诸多弊端,由此而催生的计生“劣等”公民现象。
古人有云,穷则无惧於天下。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子之地者,无以拘束也。昔日之超生者,多为贫困之农桑者。逾生逾穷,而穷则胆壮,穷则逾生,是而“生生”不息。然而,今日之农村已非昔日,农桑者,其多以富裕有余。民富则可教也,其超生之大军已不复可见,因传统之习,其计生政策亦稍稍宽之。初产女婴者,数年後亦可再产二胎,农桑者,是为计生政策之中等公民是也。
古人亦有云,富贵者手眼通天。今日之超生者,莫过於名流明星,或为富豪。寻常人家,且予生之,然以其优生优抚、就学择业,皆经济所赖。因经济所困,即便生之,亦难抚而育之。名流明星,或为富豪者,其“钱财”无虑,足以通天,故亦能“生”机勃勃。赣省某地有富豪之计划外孕者,面对上门之计生干部曰:“预交20万,不够再缴,孕妇需安心养胎,请勿再行骚扰!”其“富”威甚嚣尘上,“生”气直冲云霄。此等则为计生之上等公民是也。
今日之“生”无拘束者,尚有少数民族区域之民众、港澳台之同胞,然其风情物土皆有不同,更系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之大业,不可等同视之,自当区别优抚而待之。
何为计生之“劣等”公民者?偌大之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员工等小职员,是为“劣等”公民是也。此类人员,皆赖工薪维系生计,亦多为“月光”之族,入不敷出。其所在单位之诸多考核者,计生为之一票否决。安敢超生者,夫妇迅即失业。十余年寒窗之苦读,顷刻付诸东流。故其人等虽有“生”意,却无“生”胆,是而,只育有独生子女,此是为计生之“劣等”公民也。其受此计生之策所累危及久远,当前之中国,已然老年之社会。是若他日独生子女之夫妇者,膝下有少儿,堂上有尊亲,其夫妻双方之尊亲者,父母、岳父母,以至於祖父母、祖岳父母,何其众也,思其时之赡养苦累,是为好生屈之!
计划生育之策,应当以人为本,奈何却於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而催生出计生“劣等”公民。其人性之关怀,何以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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