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取消农业税后,就有媒体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纳税,将影响农民的纳税荣誉感。但是,七八年过去后,很多人,当然包括农民在内,仍然认为免征农业税后,农民便不再是纳税人,不但失去了纳税人荣誉感,而且面对政府的补贴,还產生无功受禄,白白受益的愧疚心理。这实在是极大的悲哀。
必须不断地大声地告诉大家: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仍然是纳税人。
我国现在的税制是以接税为主的,间接税占税收的比重,大致在70%左右。而间接税是隐含在商品的价格中的,由生產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徵收后代缴给税务机关。因为消费者不是直接去税务机关纳税,所以会误以为自己并未纳税。我国的间接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对於农民来说,它通过这些方式承担了这些税收:1、农民为进行农业生產,购买的农机具,化肥,农药,种子,地膜,农机具使用的成品油中,都含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税收,本来是可以部分转嫁给消费者的,但由於农產品尤其粮食价格是被国家管控的,农民实际上无法将生產资料中的税收通过价格转嫁给下游,绝大多数仍由农民自己承担;2、农民通过消费行为,也要间接纳税,农民吃的食盐,孩子的奶粉,穿的衣服,用的电器和电能,手机和通话,出门坐车等等,只要是消费,其中或者有增值税,或者有营业税,当然,还会有教育附加,有城乡建设附加。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负担税收,完全是间接税的隐蔽性造成的财政幻觉,绝不是事实。
现代公民社会的形成,必须要有纳税人意识的觉醒。作为高级官员的省委书记,应该以催生、呵护、引领人们形成公民意识为使命,而不是沉浸在农民因为被蒙蔽而形成的“高境界”中沾沾自喜,以张扬这样的“高境界”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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