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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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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8版:先驱博客
请放过中学生的头髮
 作者:邹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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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太多的悲剧,并不是发生在核心地带的利益衝突,而是源於鸡毛蒜皮的争执。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接踵而来。最新的一个:山东东营14岁女生李欣玥,因学校强迫其剪髮,跳楼身亡。
  人们不理解,一个女孩为什麼会把头髮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头髮有那麼重要吗?成年女子对头髮的重视让很多男士匪夷所思。因为一个髮型而不愿上班、赴饭局的并非罕见。但是,人们很少会反过来追问学校:头髮有那麼重要吗,以至於需要动用各种手段来对付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没有对学生的头髮做出具体要求,但许多学校都出台了各种更加严格细化的髮型规范,并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在网上搜一下“剪头髮”,跳出来不少因头髮而引发的悲剧。2010年临沂市13岁女生张悦因不符合学校短髮令要求,叁次被赶出校门后,服毒自杀;而2009年佛山某中学32名女生因留长髮被停学,学校“留发不留校,留校不留发”的政策,不由得让人想起满清入关时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当学校和学生都把同一个标的物看得如此重要,而且双方都不妥协,悲剧就很难避免。学校可以短信催逼、强行剪髮、记过退学……而学生的反抗武器有什麼呢?除了退学或者轻生?
  当不同时空反覆出现因剪髮酿成的悲剧,我们就有理由反思学校强迫学生剪髮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合理性。幸好手边有个先例:2005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以“学生髮式与校园公共秩序无关,学生髮式管理宜回归学生个人自主”为由,宣佈从新学期开始,全台公立中小学校对学生髮型的所有规定一概彻底废除。当时的“教育部长”解释,“发禁”现象,形成师生间不必要的对立。在学生人权保障日益受到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属於人身自由的髮式理应受到尊重,不应成为校园管教范围的一部分。
  我建议大陆的教育部门不妨做一个调研,如果台湾废除“发禁”,引发社会大问题,校将不校,那麼我们自当引以为戒;而如果没有本质性的负面影响,我们可不可以学学台湾,放过孩子的头髮呢?
  放过孩子的头髮,学校可以减少压力,老师可以减轻负担,学校和学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对立,师生的紧张关係可以得到缓解。而人们担心的,学生的头髮会不会乱成一团,其实并不是问题,管理的真空,恰恰给美学教育留下了空间。为什麼不可以让孩子从管理自己的头髮开始,进一步学习自主管理,从而培养对自己负责的独立人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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