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1985年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核算GDP数据以来,地方统计总和一直高於全国的GDP总量,不断呈现出“1+1>2”的局面。例如,2009年上半年各省GDP超出全国1.4万亿元,全年相差2.68万亿元;2010年上半年各省GDP之和超出全国1.45万亿元,全年相差3.2万亿元;2010年全国31省市区GDP加总之和为43.27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总量39.80万亿元多近3.5万亿元,相差近8.8%;2011年全国31个省区市GDP总和为51.8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多出4.6万亿元,相当於一个山东省2011年GDP总量。
关於央地GDP之差为何屡屡出现,有统计专家曾列出三大因素:首先是统计口径不同。国家层面的统计抽样系统相对独立,因而相对更客观;其次是技术原因。地方核算的样本是按照生产的最新产品来计算,而全国作为一个大市场,产品的跨地区流动使得一地的最终产品成为其他地区的中间产品,这体现在GDP中会使得部分地方数据超过总体,这样的技术原因导致的差异属於合理范围;此外,行政干预导致某些地方存在数据虚高现象也是地方高於国家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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